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是重大的民生問題。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,但各類食品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,必須通過完善法律體系、強化執法監管來有效整治食品安全問題,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。
要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。我國已頒布實施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框架。但仍需針對新業態、新風險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法規,特別是在食品添加劑使用、農藥殘留標準、轉基因食品標識等方面需要制定更嚴格的規定。同時要推動地方立法與中央立法相銜接,形成覆蓋食品生產、加工、流通、消費全鏈條的法律規范體系。
要強化食品安全執法監管。要建立健全"最嚴謹的標準、最嚴格的監管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"制度。一方面要充實基層執法力量,提高監管能力,運用大數據、區塊鏈等新技術提升智慧監管水平;另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,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"零容忍",完善行刑銜接機制,對構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再次,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。通過法律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首要責任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。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,倒逼企業加強自律。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,提高違法成本,形成"一處失信、處處受限"的信用約束機制。
要完善社會共治機制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落實舉報獎勵制度,鼓勵媒體和公眾參與監督。加強食品安全普法宣傳教育,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。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,形成政府監管、企業自律、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。
通過法治手段整治食品安全問題,既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保障,也需要嚴格的執法作為支撐,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。只有這樣,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線,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、吃得安心,切實增強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